保险机构“偿二代”二期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韩宋辉)金融监管总局12月20日发布消息称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已发布《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(即“偿二代”二期)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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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韩宋辉)金融监管总局12月20日发布消息称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已发布《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(即“偿二代”二期)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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